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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3rd, 2010 — 網路行銷
隨著網路行銷對企業的銷售發展的影響,越來越多的企業都開始做網路行銷來打開市場,實現企業效益增值。網際網路之所以能盛行,還是因為它是有史以來影響我們生活面最廣、最容易產生互動的新科技。
網際網路是一種功能很強大的行銷工具,同時兼具渠道、促銷、電子交易、互動服務、以及市場訊息分析與提供的多種功能。它所具備的一對一行銷能力,正是符合定制行銷與直複行銷的未來趨勢。
網路行銷首先要做是資源整合,就是在分析企業現狀、產品特點和行業特徵,深入研究網際網路上的各種媒體資源,熟悉網路行銷的各種產品和方法的基礎上,從企業的實際情況考慮,根據不同網路行銷平臺、產品和方法的優缺點,進行整體行銷策劃,綜合選擇、利用各種網路資源,為企業提供符合企業自身、性價比高、目標定位精准的個性化網路行銷方案。
網路可以讓顧客更直接的瞭解到不同企業的產品和服務。在個性化消費需求日益明顯的網路行銷環境中,通過創新,創造和顧客的個性化需求相適應的產品服務,是提高效用和價值的關鍵。
十月 15th, 2010 — 網路行銷
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網路行銷的概念越來越熱,很多的中小企業都意識到了網路行銷的重要性,紛紛涉足網路推廣,希望依靠網路行銷來獲取更大的市場,來提升企業競爭力。
網站流量統計是中小企業網路行銷必不可少的一個工具,通過流量統計系統,可以清楚的看到自己網站推廣的效果,也是評估網路行銷效果的重要憑據之一。 網站推廣是網路行銷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但網站推廣並不等於網路行銷,是網路行銷的最基礎的。網路推廣目的是為網站獲取更多的有價值流量,同時也是為了宣傳企業的網路品牌形象。
當客戶瀏覽網路的時候,必須抓住客戶。大部分人在購買產品的時候,都想瞭解其他用戶對產品的評價,評價對潛在客戶是否購買影響很大。所以每個產品下面都要合理的放上幾條購買過的客戶從各個角度對產品好的評價。 網站上需要具備及時溝通工具或者聯絡方式。這樣當顧客需要的時候可以及時的進行諮詢,從而及時的留住潛在客戶。
隨著中小企業網路行銷意識的不斷提升,以及網路行銷手段和方式的多元化,原本單一的網路行銷模式逐步進入整合時代。企業可以採用專業博客或者論壇的形式,發表一些行業內的專業評論的文章或者是經驗分享性文章等,樹立企業的知名度和品牌形象。
八月 9th, 2010 — SEO, 網路行銷
隨著網際網路的的發展,現在大多數的人都是從網路上搜索想要的東西。一直以來SEO的目標就是在搜索引擎中排到最前面,但SEO的最終目的是盈利。我們要瞭解企業網站SEO的首要目的是讓搜索引擎為企業帶來客戶,另外還有一個非常有意義的目的,通過把企業的產品類別名稱排在第一位,樹立企業在網上的形象。
網路的迅速發展帶動了所有行業一同邁向網上銷售和尋求客戶資源,SEO就是讓企業有了一種更加針對性的方式,SEO能讓企業實現按需求尋找潛在客戶通過搜索關鍵字找到所需的商品。所以企業開始重視起了網路,特別是大型企業幾乎都有自己的一塊網路宣傳平臺,通常都是建立自己的網站,通過seo提高網站的排名來達到目的。
網站真正應該做的還是提高用戶體驗,提供有價值的內容給用戶,因此搜索引擎優化的目的不應該一直都是搶佔排名。SEO應該是商業策略的一部分,通過SEO技術把產品或者服務有效的介紹給網際網路中相應的部分客戶。並在此基礎上需要瞭解網民的行為及習慣。SEO策劃需要有網站運營經驗、對網際網路環境熟悉、對所策劃行業要瞭解,研究物件是搜索引擎、網站、網民、產品、行業。
現在的SEO是越來越重視用戶體驗了,通常達到這點就可以達到盈利的目的。
六月 12th, 2010 — 網路行銷
隨著網際網路的日益發展,網路行銷也慢慢成熟起來,如今的網民數量在不斷的增加,網路行銷,將會越來越發揮著重要的市場推動作用。
網路行銷沒有店面租金成本,而且能實現產品直銷,能幫助企業減輕庫存壓力,降低經營成本。隨著大型交易平臺的逐步成熟,虛擬主機等技術的不斷完善,以及搜索引擎的發展,網路行銷的成本已經大幅度降低,網路行銷已經不再是大企業的專利。
中小企業應該抓住時機實施網路行銷,以適應市場變化,提高經濟效益。近幾年來,網路行銷的應用越來越廣泛,並且被越來越多的企業和消費者所接受,不少企業開展了網路行銷並獲得了收益,但要真正實施網路行銷戰略,並獲得持續競爭優勢,中小企業還有不少問題需要解決。
中小企業應該堅持網路行銷與傳統行銷相結合認真調研與分析,根據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來制定網路行銷規劃,使之有針對性地應用到企業經營管理中去。從網站的投入,網站內容的更新,網站外鏈的增加、產品供求資訊的發佈,都應該制定具體的工作時間、工作計畫和銷售目標,由專人進行負責,企業管理者應對網站行銷的效果進行定期檢查,根據行銷效果即時對網站計劃進行修改和調整。
企業還應該成立網路行銷小組或者任命網路行銷專員來處理網路行銷事宜。只有成立網路行銷部門或委派專職人員,才能把網路行銷作為企業的一項日常工作來做,從而收到成效。按照企業要求來規範網路行銷工作,制定網路行銷工作計劃,不斷改進這樣就能取得網路行銷的理想效果。
三月 10th, 2010 — 網路行銷
網路行銷已經發展幾年了,越來越多的企業也漸漸認識到網路行銷的重要性,應該說網路行銷是未來行銷領域發展的一個趨勢。
我們在網上行銷產品或服務,首先開始時要盡可能地減少投入,另外是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找到客戶。企業對自己的產品在市場中的定位需要明確,鎖定目標顧客。不可能所有的人都需要購買你的產品,定位市場是有必要的。
對傳統行業來說,貨物擺設對銷售非常重要,那麼對於網路行銷來說,網頁上圖片文字的設置就相當於商店貨物擺設,暢銷網站的網頁設計總是配合很恰當,能夠吸引到瀏覽者。
最能吸引客戶的因素是產品的競爭優勢,跟同行相比,如果產品有了競爭優勢那基本上就能留住客戶了。競爭優勢是包括產品的差異化,價格優勢,或者物流、服務等方面,網站如果多一份優勢存在,銷售的機會就多了。
網路平臺與傳統平臺相比,最大的優勢在於網路可以直接進行線上溝通,網路是具有互動性的。但是很多企業只是把網站作為一個展示企業風采和產品的平臺,而忽略了網站還是一個與客戶交流的重要溝通紐帶,像消費者的需求、售後評價或疑問,企業都應該整理與回答。最好有線上客服,客服往往是決定客戶與企業成交率的重要因素,很多企業在做網上銷售時,重銷售,輕服務。如果想要長久地利用網際網路做好產品銷售,線上和線下的服務都需要加強和規範。
十月 22nd, 2008 — 網路行銷, 網路開店, 電子商務
一位來自台灣的六年級女生劉彥婷,在台灣創立開店平台網站,更遠征中國,把台灣的商品透過虛擬平台,賣到中國各地,日前更奪下中國的「電子商務10年百人」殊榮。劉彥婷認為,電子商務並不會受到經濟不景氣影響,她更以中國為例,隨著中國使用網路的人口越來越多,未來商機將有很大的爆發能量。
台灣的六年級女生劉彥婷,日前獲得中國頒發的「電子商務10年百人」獎,其他的得獎人還有阿里巴巴創始人馬雲、阿里巴巴執行長衛哲等人。10年前,劉彥婷剛好搭上網際網路發展的全盛時期,創立台灣第一個開店平台網站,隨後劉彥婷轉戰中國,由她擔任總裁的oBuy全買網,2007年在中國交易金額超過1億元人民幣,目前單月交易金額更在千萬人民幣以上。網頁製作
雖然網路市場越來越蓬勃,但電子商務是不是因為「僧多粥少」,而逐漸萎縮?劉彥婷卻不這麼認為。劉彥婷:『電子商務占零售市場的百分比太少,他可能只有占個位數字,他整個市場如果衰退,總額來說,我們要維持現在狀況,或者是要比現在更好還是很有機會。』
中國內地被劉彥婷視為最有發展潛力的地區,她同時也大膽預估,未來中國的電子商務市場,呈現倍數成長的幅度,將非常驚人。劉彥婷:『電子商務在大陸只占千分之幾的零售市場,非常小。大陸現在有兩億的上網人口,曾經在網路上購買東西的才五千萬人,如果變成一倍,變成一億人口,營業額很容易翻一倍。我們看到大陸現在一些統計數字,未來兩年B2C市場可能有20倍的成長。』
不認為電子商務會受到這波全球不景氣影響,劉彥婷還要繼續在中國拓展內銷市場,尤其是瞄準以女性市場為主的零售產業,要用台灣品質保證的產品及虛擬購物平台,創造更多商機。
十月 22nd, 2008 — 網路行銷
網民們的意見到底對社會影響有多大呢?美國麥坎大學(Universal McCann)教授Tom Smith就針對全球29個國家,共1萬7千多名受訪者進行一項「我們什麼時候開始相信陌生人?」(When did we start trusting strangers)調查,這項調查主要目的就是用來了解網路社交媒體如何影響現代人的想法,甚至左右購買產品的意願與喜好。虛擬主機
Tom Smith在這項研究中發現,數以百萬計網民們的想法、意見、在網路上流竄、公開發表,無論是藉由部落格的撰文、貼文、亦或者是以照片、影片的方式呈現,這些網民們在網路上所曝露的想法與意見都一再影響產品、甚至品牌形象與服務,而這些影響將持續再擴散影響到其他因為讀了他們的評論或意見的消費者,作為他們在採購商品時的依據,以及產品在心中的印象好與壞。 Continue reading →
八月 15th, 2008 — 網路行銷
行動商務目前最重要的商業應用,是透過行動裝置來消費,其服務模式是讓消費者使用網路時能更方便、即時,例如工商廣告簡訊傳送、電子折價卷等新興數位行銷模式,將來企業會走向使用客戶資料,為他們量身打造個人化服務的趨勢,因為行動商務可有效即時提昇客戶服務,建立良好的客戶關係管理(CRM)。
除了替客戶提供服務之外,對於企業本身也可以利用這種模式,轉換成「個人化行動媒體廣告」的行銷手法,其優點在於廣告主可以透過每個客戶不同的特色與喜好,藉此找到目標消費群,然後利用像手機這種行動媒體,精確的遞送廣告給符合需求的目標顧客。而從台灣目前行動電話的普及程度來看,意味行動媒體廣告將是一塊大餅。 Continue reading →
八月 15th, 2008 — 網路行銷
大腦分析機與富商真愛
你玩過「大腦分析機」嗎?在其中輸入自己的姓名就可以看到個人大腦成分的分析,還能夠建立自己所定義的大腦分析機。另外,相信大家也都對於「富商真愛」不陌生,其以網路戲劇的形式、乘搭著富商新聞與偶像劇的潮流、搭配部落格與的互動參與成分,為 Yahoo!奇摩關鍵字搜尋引擎創造了超過1000萬次的蒐尋量以及整體網頁瀏覽率與蒐尋量的50%成長。
這兩個事件都與web 2.0相關,但筆者卻發現經營者看使用者的眼光不盡相同,這是否提醒了我們,該重新思考網路品牌的經營心態? Continue reading →
九月 14th, 2006 — SEO, 網路行銷
| 據媒體報導,網路商店又傳出「標錯價」的烏龍事件,由聯邦銀行經營的UBMall線上購物,於販賣時將原價十九萬多元的電漿電視標價成一萬九千多元,因此,一時之間造成網路使用者的搶購。其實這並不是第一次發生的事了,在民國九十年時,惠普公司(HP)將原新加坡幣329元的印表機,不慎錯列為新台幣329元;而於九十二年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電子商務部門也曾將市價16900元的512MB Memory Stick卡誤植為1290元。在處理此種問題時,每一家公司的態度不同。例如惠普公司為了保全商譽,完全承認損失,將網路使用者所購買的七十七部印表機全數以新台幣329元的價格賣出;然而PChomeOnline則選擇取銷合約,將消費者貨款全數退回,同時一人送一支隨身碟作為補償。然而隨著網路商店的逐漸盛行,關於定價錯誤的問題,遇見願全權負責的商家,那就沒題;但假使網路商店因損失過大不願認帳,或是控管不嚴,完成交易後又以庫存不足取消交易,那消費者該如何自保權益呢?依民法第一五三條規定「當事人之間如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以買賣為例,買方表達購買某物之「要約」,而賣方「承諾」賣出,意思表示即達一致,雙方互負有使契約履行之義務。但在網路交易或線上購物時,當事人之間(即網路上消費者與網路商店),在何時間點意思表示一致?其要約承諾之性質為何?將發生爭議。依民法一五四條規定,「貨物如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但如果出賣人僅係「價目表之寄送」,則又不視為要約。此乃因貨物價目表之寄送,主要目的祇在喚起他人向自己為要約,故性質祇屬於一種「要約引誘」。在網路商店中,出賣人就其網站上所作貨品之圖片、訂價及其他介紹等展示,因其係以虛擬商品而並非實物,因此不合乎前述「貨物標定賣價陳列」之定義,不算是一種要約。然而係網路商家將這些訊息透過網路而傳送到消費者的電腦中,解釋上應該可認為是一種「價目表之寄送」,因此網路上所看到的廣告及價目表,應該屬於一種「要約之引誘」。換言之,網路上所刊出之廣告僅為要約之引誘,必須由消費者按鍵點選時,才會構成要約,而後再由網站商家承諾後,契約才成立。簡單來說,若網路商家於網頁上之標價僅屬於一種「要約之引誘」,那麼就算消費者依該價格下單,買賣契約仍然未成立,網路商家當然不負交負商品之義務;然而,若網路商家已經寄發e-mail通知消費者契約成立(承諾),甚至已經直接貨品送交消費者手中(意思實現),則此時網路商家即不得再認為雙方的買賣契約不成立,而主張不交付貨品或請求返還。
於網頁標錯價的情形,雖然網路商家可以用前述「要約引誘」的理論或是民法第八十八條之規定主張「意思表示錯誤」來撤銷契約,而不負交付貨品之義務。然而從消費者的角度而言,此次交易將成為不愉快的經驗,其對於網路商店的信賴感也不免降低。因此,對於網路交易所隱含的風險,如何透過使用者約款或是相關約定來避免,以達到消費者以及網路商店利益的平衡點,恐怕是值得每個經營者必需努力去思考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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